26日,南京市公布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行动方案,为实现全市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.36吨标准煤下降到1.09吨标准煤(降低20%)的目标,决定限制、淘汰高耗能、落后产能项目,除了南钢和上海梅钢外,不再新上任何钢铁项目。同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,“十一五”期间,淘汰落后炼钢能力380万吨,落后炼铁能力236万吨,淘汰小水泥生产能力约400万吨,改造或淘汰小火电机组约70万千瓦,关闭小化工企业136家。